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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私家调查:未婚怀孕告男方什么罪

点击次数:97   更新时间:2023-11-11      来源:本站
未婚怀孕告男方什么罪 在充分尊重个人恋爱自由的当代社会,男女未婚同居的情形是非常多的,如果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,是属于非法同居的情形,而未婚同居是非常容易造成未婚先孕的,那么未婚怀孕告男方什么罪?下面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。  一、未婚怀孕告男方什么罪  一般不涉嫌违法犯罪,仅仅是同居关系,不受法律保护,仅仅可以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或诉讼解决。  没有经过登记的婚姻,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,所以双方当事人也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。双方之间没有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等法律义务。  如分手,双方直接分开即可。  当然,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,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,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,法院是不会受理的。  二、未婚怀孕告男方要承担精神损失赔偿吗  男女之间的恋爱,是自由发生的,也是出于双方自愿之前提产生。恋爱关系本身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。在恋爱过程中,受到的心理创伤,从客观角度分析难以判断对错,也难以界定过错方与受害方。同时在法律上,也并无恋爱不成即是由于对方的侵害所造成之定论。因此,法律不承认恋爱关系中断时,所谓的精神损害赔偿或青春损失费,在我国民法中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中也没有这方面的内容。  恋爱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两性关系,通常情况下,只要不是在被强迫情形下所发生的,均属于双方自愿、自主,无法给予孰对孰错之判断。对于具有完全民事法律之行为的成年人而言,此行为并不属于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之行为,一方自然无权要求对方给予“精神损失赔偿”。同样,因为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,鉴于生理因素和自然现象,导致女方怀孕也不能证明是女方的权益受到了侵害。恋爱期间怀孕,虽然会给女当事人的身心带来明显的变化和影响,但是从法律角度判断,并不具备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要件。  三、未婚同居犯法吗  未婚同居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。  1、形成事实婚姻的  所谓事实婚姻,即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,未进行结婚登记,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,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。  在这种情形下,未婚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,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。1994年2月1日民政部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公布实施以前,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,按事实婚姻处理;1994年2月1日民政部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公布实施以后,男女双方符合徐州市私家侦探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,应当补办登记。  2、未形成事实婚姻的  对于未形成事实婚姻的,未婚同居的行为不合法,但是也不是违法的。也就是说,未婚同居(无配偶)的双方对是否选择同居可以自由决定。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双方同意的未婚同居,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,一旦发生纠纷了,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。 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对未婚怀孕告男方什么罪的相关介绍,现在很多年轻人在婚前会同居生活,发生性关系后可能导致女方怀孕。通常情况下这种行为都是双方自愿的,不涉及法律责任。现实生活中,这种事情也很多。但是也有特殊情况,如果男方是违背女方意愿导致其怀孕,女方可以告其强奸,公安机关立案后侦查。